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日喀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和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1、第六条【保护机构】在文物保护单位依法设立的文物保护机构,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经费保障】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文物保护管理专项资金,用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和维护。
2、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建设、民族宗教、海关、工商、旅游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维护文物保护管理秩序。
3、第十二条 依法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4、根据工作需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所属的文物管理机构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
5、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西方:成都、绵阳、甘孜、宜宾、攀枝花、重庆、拉萨、昌都、日喀则、那曲、乌鲁木齐、阿勒泰、哈密、吐鲁番、若羌、阿克苏、伊宁、喀什、叶城、西宁、格尔木、兰州、玉门、张掖、武威、银川、西安、延安、安康。
从石家庄到热拉雍仲林寺路线详情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行驶150米,左转。用时1分钟 行驶80米,朝京广西街方向,靠右进入新石南路。用时1分钟 沿新石南路行驶460米,左转进入中华南大街。